- 索 引 号: ND00122-0600-2019-00075
- 发文字号: 宁文旅〔2019〕230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2019-09-19
- 标 题: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旅行社退出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求,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 落实旅行社退出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114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全面核查本辖区内所有旅行社(含分社、服务网点)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银行担保的情况,并以此为契机,彻底摸清本辖区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数量,督促相关旅行社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上准确填报分社、服务网点的相关信息。
二、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积极督促辖区内旅行社于2019年9月30日前,按时足额缴纳、增存、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银行担保,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上准确填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银行担保相关信息,并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增存、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银行担保的旅行社责令其改正。
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对截至2019年9月30日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并且未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上填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银行担保相关信息的旅行社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请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于9月30日前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数量汇总表和质量保证金核查情况汇总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dwlsck@163.com。
附件:1.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数量汇总表
2.质量保证金核查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9日
(联系人:吴宏希0593-2056599 邮箱:ndwls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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