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22-0400-2022-00024
  • 发文字号: 宁文旅〔2022〕7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2022-04-27
  • 标    题: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
宁文旅〔2022〕74号
发布时间:2022-04-27 09:59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福建省版权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闽版权〔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2年宁德市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版权宣传活动,并于5月6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局新闻出版科(联系人:陆道丽,电话:2812018,邮箱:dajidali@163.com)。

  附件:宁德市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方案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德市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

  版权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全国及全省2022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版权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闽版权〔2022〕5号)要求,结合我市版权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结合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坚持服务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积极推进版权强国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版权的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中旬起集中组织开展版权宣传活动,其中4月20日至26日为重点宣传时段。部分线下活动如因疫情影响,延至6月1日著作权法实施纪念日前后举办。

  三、活动主题

  全面开启版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四、宣传重点

  (一)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版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用心用力用情组织好新闻宣传、文化培育、意识提升等各项主题活动,全面呈现版权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服务改革开放大局、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围绕“全面开启版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主题,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作为版权宣传工作的着眼点,结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一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和《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各环节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宣讲阐释“十四五”期间版权工作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让建设版权强国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和积极行动。

  (三)结合版权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做好打击侵权盗版案件、软件正版化、著作权登记、版权示范创建、版权展会授权交易活动、中国版权金奖、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等工作成果的宣传报道,立足版权工作实际,突出版权工作重点,紧扣版权热点事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促进版权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宣传版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公众严格保护和合理运用版权。探索通过图文音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尊重版权、崇尚创新的意识进一步提升,积极建设促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为开创版权强国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舆论支撑。

  五、活动内容

  (一)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组织当地党报、电视台、网络媒体在宣传周期间要大力宣传版权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广泛普及版权知识,及时报道并转载国家版权局、省版权局发布的宣传周相关活动信息,主动向省属主要媒体、“学习强国”福建平台、头条号“福建版权”、抖音号“福建版权”等网络平台报送本地有影响有特色的活动。

  (二)根据省版权局的统一要求,将系列版权宣传活动资料发放至各单位,着重利用以上素材开展宣传,并联系本地区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媒体资源和学校单位、公交、写字楼等公共资源播出和投放,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扩大版权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三)各版权执法部门要走访辖区内相关企业,向企业宣传版权知识,扩大版权宣传覆盖面,提高各版权相关企业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要加强对网上电影、电商平台、网络游戏及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的版权整治,净化网络版权空间,维护网络版权秩序。

  (四)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体旅局要充分利用“4·26版权宣传周”活动契机,着重梳理本地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情况,挖掘宣传报道重点和亮点,以案说法,积极开展版权执法工作宣传。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计划和安排。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筹划,充分准备,运用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和社会宣传渠道,结合线上线下等多种模式,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地开展各类版权宣传活动。

  (二)各地要广泛挖掘社会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创作制作具有特色、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版权宣传素材。宣传周期间,各地各单位制作的宣传素材和举办活动的新闻、视频、图片等相关信息可及时报送市文旅局,以便汇总上报省版权局、“学习强国”福建平台等进行跟踪报道,不断扩大宣传周的影响力。

  (三)国家版权局和省版权局制作的公益版权宣传素材近期将陆续上传网络平台,各地各单位可自行下载使用。下载地址: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www.ncac.gov.cn)宣传周专区、“福建宣传”网站(www.fjxuanchuan.cn)版权管理专栏下载专区。

  (四)宣传活动的开展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注重对网报刊台、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化管理,夯实主流思想舆论,务求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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