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22-0100-2020-00022
  • 发文字号: 宁文旅〔2020〕82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2020-03-16
  • 标    题: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文旅〔2020〕82号
发布时间:2020-03-16 17:20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和稳步有序恢复开放,经研究制定了《宁德市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6日

宁德市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

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指导我市公共文化场馆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所称公共文化场馆,是指我市辖区内的各级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一、恢复开放的总体要求

1.坚持分区分级,由当地党委政府根据疫情风险高低决定恢复开放时间。场馆及邻近区域出现新增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恢复开放。

2.建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各场馆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3.做好恢复开放的预案。各场馆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拟恢复开放的场馆,要提前制定本场所疫情防控恢复开放和安全生产方案、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根据当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4.考古、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复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定岗定位,涉及重大文物保护工程以及必须实施的抢救性文物保护工程,经党委政府同意后,可以优先安排复工。

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1.建立完善全体员工健康档案。排查、汇总全体员工健康信息,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2.建立内部健康监测制度。在场馆入口设置测温点,所有工作人员进入时,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主动上报,按防疫规定处置。

  3.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员工应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4.减少员工聚集。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减少召开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三、做好场馆防控工作

1.分区域分项目恢复开放服务。各场馆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应暂不开放。开放的场馆应合理设置隔离区。

2.配备防护物资。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温度计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到馆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3.保持场馆通风。各场馆要保持通风状态,做好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符合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4.加强清洁消毒。各场馆的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展览厅、会议室、报告厅、餐厅、卫生间等区域以及图书期刊、自助借还机、演出器材、展览设备等应定期消毒,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应每日进行消毒。

5.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播放、张贴健康提示等方式,在醒目位置开展文明卫生提醒、疫情防控宣传。

6.持续做好线上服务。各级场馆在逐步恢复场馆服务的同时,要继续通过数字平台,加强内容更新,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四、加强对群众进出场馆的管理和服务

  1.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各场馆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对进入人员进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确保进馆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应禁止其入内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2.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视情况实行预约工作制度,严格控制公共场所人员密度。

3.避免形成人员聚集。各场馆要对到馆群众进行疏导、分流,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展厅等公共空间,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

  五、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1.明确场馆防控责任。各场馆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2.做好发现疫情的应对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应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和上级文旅部门,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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