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监管市重点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活动;负责扶助农村和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四)组织、协调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以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馆事业。 (五)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机构(含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指导、管理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 (六)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七)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检测和安全播出;监管全市播出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的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剧、电视剧(含动画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单位许可证的管理。 (八)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监管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负责本区域内的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及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印刷业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九)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的科技信息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大考之年,也是文旅融合的开局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市委宣传部的部署,做好今年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牢固树立文化、旅游“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紧紧抓住机构改革这个关键、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努力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这个中心环节,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导向引领,着力深化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在各类学习培训中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系统行业战线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把好宣传报道、艺术作品创作演出、文化活动和新闻出版管理的政治关,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意识形态管控,形成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局党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配合做好巡察和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与基础性日常性工作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推进标本兼治。准确运用、自觉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切实提升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二)坚持融合发展,着力抓好顶层设计。一是推动理念融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文化、旅游“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二是推动职能融合。着眼文旅融合发展要求,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设置,加强机构、理念、工作全方位融合,发挥文化加旅游“1+1>2”的效应。目前,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已经完成挂牌。挂牌之后,在内设机构的设置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抓紧做好职能划转和人员到位工作,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三是推动工作融合。实施“文化+”“旅游+”战略,推动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培育新业态。倾力打造“清新福建· 绿色宁德”特色品牌,策划一批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推进一批旅游基地、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挖掘和文化景观设计,打造有影响力、可看性强的演艺项目和特色展演,依托文化文物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遗产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旅游。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探索利用手机APP、网络视频、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积极推介我市“红色文化、畲族文化、海洋文化、茶文化、宗教文化、信俗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宣传展示我市文化旅游产品。 (三)坚持打造精品,着力擦亮宁德文化名片。一是推动现实题材创作。深入实施全市舞台精品工程、戏曲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鼓励全市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反映当下、讴歌时代的文艺精品,体现“宁德速度、宁德温度、宁德形象、宁德经验”。国有文艺院团每年要精心创作1台以上新节目,全市推出1至2部舞台精品剧目。加快创排红色革命题材《畲山杜鹃红》,推动《山海的交响》公益展演。二是加大创作扶持力度。组织指导全市文艺院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文化和旅游部剧本扶持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剧目、剧本孵化计划等国家级舞台艺术项目,力争更多项目入选。推荐一批优秀剧(节)目参加国家、省级重大艺术赛事活动,组织推荐我市优秀演员参加第十四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比赛等活动。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福建戏剧演出剧目汇编》工作,做好我市戏曲艺术的保护、传承与弘扬。三是深入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办好畲族歌舞团,通过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市场开拓机制、人才机制、文艺精品创作机制等措施,将畲族歌舞团打造成为宁德特色文化名片。 (四)坚持惠民利民,着力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市博物馆建设和市大剧院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市博物馆展陈规划。继续推动古田县文体中心、柘荣县文化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宁德市图书馆馆内设施。持续开展旅游厕所“革命”,计划改扩建旅游厕所122座,年度计划投资1700万元,确保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4A级以上景区全部配备第三卫生间。进一步完善宁德市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功能,稳步推进周宁、柘荣、古田北站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力争2019年投入使用。二是持续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成立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制定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适时召开乡村文化振兴推进会。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成立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各地要发挥乡村文化振兴小组的牵头作用,持续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资源整合,做好2018年省级以奖代补24个示范点的验收和2019年省级以奖代补30个示范点的选点工作,组织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打造一批特色版、升级版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做好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3个结对帮扶共建点的对接工作。三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乡镇文化站服务效能治理,着力解决被列入省重点治理的个别综合文化站存在的效能问题。继续实施“魅力闽东”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传统戏曲进乡村、进校园工作,积极培育乡村业余群众文艺表演团队,继续扶持非遗地方剧种剧团,持续开展送戏送演出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50场次以上。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以市图书馆为试点,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动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巩固提升福安市图书馆总分馆制试点建设成效,并选取市区基础条件好、文化氛围浓、人流聚集的地点开展城市书房试点建设。 (五)坚持科学保护,着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闽东苏区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一是加强文物保护。抓好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继续做好屏南漈下建筑群、杨梅洲桥及寿宁大宝桥等修缮工程。继续推进闽浙木拱廊桥申遗工作,加强木拱廊桥申遗宣传报道、规划编制及修缮工程。强化文物源头保护,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定线落图,推进福安廉村等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利用项目。组织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评选,努力推动我市有条件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升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筹备召开第一届“洞天福地”及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举办专题展览,做好2019年国际博物馆日宣传。努力落实《福建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实施意见》,推行文物保护“认养制”。锲而不舍抓好文物安全工作,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积极申报2019年度省级非遗补助资金,开展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评选活动。开展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配合举办畲族“三月三”活动,推进省级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六)坚持规划优先,着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规划引导。按照2019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重点工作部署,抓紧制定文旅产业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推动旅游业发展奖励措施,推动文化、旅游和相关行业深度融合,力促文化旅游产业实现新增长。二是突出项目带动。推进文化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古田临水宫、下党红色旅游景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年度完成投资25亿元。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加大A级景区创建力度,确保2019年新增A级景区4个,打造省级旅游村13个,创建省级星级休闲集镇2个、星级旅游村6个。出台实施宁德市旅游小镇标准体系,组织专家按照标准体系开展旅游小镇验收。启动第二批旅游小镇建设,计划筛选创建第二批旅游小镇16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6亿。打造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两岸文旅产业交流合作基地、工艺美术创意基地、乡村文创集市等产业发展平台,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集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屏南龙潭村文创基地、屏南乡村文创集市等项目建设,支持剪纸、银器等文创产业发展。三是突出宣传推介。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建立重点项目库、招商库。鼓励企业走出去,继续支持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厦门文博会、旅游博览会、文创集市等产业平台开展交流展示交易活动。建立联合营销机制,通过联合举办大型四季旅游活动等形式,达到“1+1>2”的营销效果。创新节庆赛事活动,重点办好第九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文化旅游节等地方节庆赛事活动,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高潮”,力争2019年旅游总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18%、27%,增幅力争进入全省前列。 (七)坚持正确导向,着力推动广电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打造“主流广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围绕市委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的工作重点和成效亮点,重点关注四大产业发展题材,组织记者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广播电视舆论引导作用,提升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二是打造“惠民广电”。推动应急广播体系提升改造,依托宁德人民广播电台交通旅游频道建设全市同频覆盖网,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光缆,做好有线传输和无线发射同覆盖。初步计划通过3-4年的努力,建成全市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体系。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室外转室内放映工程试点工作。三是打造“精品广电”。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节目推优、品牌栏目培育建设、优秀节目评析研讨会,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拍摄播出讲述古田县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的大型电视纪录片《千年临水情》,推出文化类广播节目《探访——金翼之家》。引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力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题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积极向省广电局推选广播电视作品和优秀公益广告。四是打造“高效广电”。继续推进电视台高清化改造。深入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按照“四全”媒体(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的要求,完善宁德电视台“今日闽东”APP,建设电视台融媒体(信息汇聚、生产、发布)平台及指挥中心;强化广播电台在线收听与微信公众平台、“在宁德”APP的结合发展,实现广播移动收听、节目互动等功能;积极推进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播出管理,确保全国“两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和重要事件的转播工作万无一失。 (八)坚持规范管理,着力推动新闻出版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抓好版权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深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一步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实施集中采购、场地授权等模式,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加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统筹推进“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清源”“秋风”“固边”“净网”“护苗”五大专项行动,深化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推动新闻出版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争创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活动,指导服务推动版权作品登记。推进印刷产业向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开展“书香宁德”全民读书月活动,积极营造全民阅读氛围。 (九)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净化文化旅游市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依法治市措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法、公共图书馆法、文物法、旅游法、著作权法、电影促进法、非遗法等执法检查。一是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文旅厅的部署,统筹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用监管的工作衔接。科学应用双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等方式,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时间表、任务书,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二是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平安建设。组织好“两会”、寒暑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查处网络表演平台、网络游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欺骗强迫购物、在线旅游虚假宣传、违法“一日游”等涉旅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放心游福建,满意在宁德”服务承诺。三是加强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发挥联防联动机制作用,认真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电台和“黑广播”的打击力度,强化广播电视播出秩序管理工作,规范广播电视广告、电视剧播出管理,净化声频荧屏。四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两年治根”的总要求,对标对表,逐项落实,拓展摸排线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将扫黑除恶和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同步推进,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回头看”工作。五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重点,抓好娱乐场所、网吧、文保单位、旅游景区、印刷企业、影剧院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十)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一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市委编办做好“三定”工作。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作风,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继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传、帮、带”工作,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极选派、鼓励党员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深化文明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推动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扎实做好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绩效评估、安全保密、综治平安等工作,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收入预算为7122.83万元,比上年增加200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电视台、闽东革命纪念馆、宁德市太姥山转播台单位其他收入有较大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0.6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40万元,其他收入2281.11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521.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22.83万元,比上年增加200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71万元,公用支出184.71万元,项目支出5072.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80.64万元,比上年增加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070101)322.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医保、养老、工伤生育等人员支出以及单位日常运转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102)47.8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管理专项、全市扫黄打非项目及文化市场执法经费等支出。 (三)图书馆(2070104)156.56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运行经费、图书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艺术表演场所(2070106)155.39万元。主要用于艺术场馆补助经费。 (四)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240万元。主要用于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定额补助经费。 (六)群众文化(2070109)20万元。主要用于宁德市艺术馆和图书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补助经费。 (七)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1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八)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70112)159.1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九)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0199)122万元。主要用于艺术馆、剧目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十)博物馆(科目)462.4万元。主要用于闽东畲族博物馆和闽东革命纪念馆人员日常办公、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十一)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2070699)1.9万,卫星地面专项检查工作经费。 (十二)广播(2070804)373.88万元。主要用于宁德人民电台单位运转、设备购置、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十三)电视(2070805)1052.36万元。主要用于市微波站、转播台和太姥山转播台、电视台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单位运行业务费、技术改造等支出。 (十四)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70899)205.51万元。主要用于卫星接收站和指挥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项补助等支出。 (十五)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731.51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十六)住房公积金(2210201)14.28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0.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71万元,比2018年增加8.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2.0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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