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2016〕4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监管市重点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活动;负责扶助农村和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四)组织、协调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以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馆事业。 (五)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机构(含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指导、管理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 (六)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七)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检测和安全播出;监管全市播出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的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剧、电视剧(含动画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单位许可证的管理。 (八)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监管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负责本区域内的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及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印刷业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九)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的科技信息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联十大、全国作协九大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的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挖掘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区域特色文化,持续打造文艺精品,讲好宁德故事,弘扬“闽东之光”,着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文化承载力。 开工建设宁德市博物馆,做好全国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古田县溪山书画院创建验收迎检工作和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六次评估定级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推进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市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平台建设。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室外转室内的放映工程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广播四级联播联控应急预警系统工程,稳步推进地面电视数字化转换,持续推进高山台站建设。继续做好“魅力闽东”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文化下乡”活动。继续开展艺术扶贫工程,举办畲族民歌进校园传承活动。深入开展“书香宁德”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对实体书店的支持。继续做好文化精准扶贫,加大对贫困乡村农家书屋、文化中心、广电设施的扶持和建设力度。 (二)坚持打造精品力作,进一步提高闽东影响力。 推进文化供给侧改革,加强文艺精品创作,鼓励、支持全市艺术创作骨干进行剧本创作,推进优秀剧本参加福建省第27届戏剧会演征文。指导寿宁县推进古装戏《寿宁知县冯梦龙》剧目创排工作。继续提炼完成舞剧《山哈魂》改版,实施常态化展演,创作民族音乐剧《畲嫂》,拍摄制作《千里赛江行·福安味道》、《宁德文物档案》、《红色闽东行》电视系列专题片,完善提升畲族题材电视专题栏目《多彩畲族》,继续办好《行者乐读》广播节目,推动《闽东文化大观园》栏目入台湾播放,进一步扩大闽东的文化影响。 (三)着力保护文化遗产,进一步增强区域文化魅力。 完成宁德市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和成果展示,开展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配合住建部门做好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加快推进屏南漈下建筑群、古田临水宫、闽东北廊桥等中央资金已下达的国保单位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开展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用地范围的考古。做好闽东革命纪念馆的改版提升,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强闽东革命史学术研究。加强国家非遗项目保护专项资金和国家、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组织评审第五批宁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持续创建省级畲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扩大畲族文化影响力。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村落等保护,加强传统手工艺、民间技艺的市场化、生产性开发。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提升文化竞争力。 加强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管理和建设,重点扶持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屏南漈下文创产业;开展第十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培育动漫游戏企业和动漫品牌,重点引导福安市豆豆游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龙腾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挖掘宁德特色文化打造文化精品。做好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招商招展工作。扶持演艺企业拓展市场,加快发展演艺产业,重点扶持白水洋演艺做大做强。 (五)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推行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剑网2017”专项行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扎实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加强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的监管。 (六)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进一步提升新闻媒体“四个力”。 推进新闻供给侧改革,重点做好经济、民生宣传报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力争在中央台和省台录用稿件数量实现新突破。继续推进宁德电视台高清化改造,提升节目播出质量。开办《闽东新闻联播》电视栏目,实推进“交通旅游广播”第二频率第二期、第三期基础建设。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开发宁德电视台“今日闽东”客户端,建设宁德人民广播电台全媒体采编播系统,扎实开展“下基层、接地气”活动,继续讲好“行进中国.精彩故事”,提高新闻媒体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七)更加注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文化发展内生力。 落实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创新。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 结对子、种文化”、“三项教育”主题活动,继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传、帮、带”工作。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收入预算为449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6.7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32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474.97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6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98.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1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01万元,公用支出162.66万元,项目支出264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36.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科目)397.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及单位日常运转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文物保护管理专项、全市扫黄打非项目及文化市场执法经费等支出。 (三)图书馆(科目)96.34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运行经费、图书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艺术表演团体(科目)240万元。主要用于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定额补助经费。 (五)文化活动(科目)20万元。主要用于艺术馆的办公经费支出。 (六)文化创作与保护(科目)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度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七)其他文化支出(科目)205.61万元。主要用于艺术馆、剧目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补助等支出。 (八)博物馆(科目)96.32万元。主要用于闽东畲族博物馆和闽东革命纪念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九)行政运行(广播影视)20万元。主要用于广电大楼物业、保卫、环保绿化费用。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广播影视)6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网络传输维护费。 (十一)广播(科目)319.9万元。主要用于宁德人民电台单位运转、设备购置、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十二)电视(科目)739.2万元。主要用于市微波站、转播台和太姥山转播台、电视台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单位运行业务费、技术改造等支出。 (十三)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科目)64.38万元。主要用于卫星接收站和指挥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项补助等支出。 (十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2.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金和退休金、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公务费。 (十五)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14.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金和退休金、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公务费。 (十六)其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闽东馆的工伤生育保险。 (十七)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5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八)事业单位医疗(科目)91.4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九)住房公积金(科目)125.98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6.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执行公务及开展相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7.5%,主要原因是: 接待批次、接待人数和人均接待经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暂不予以公开。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