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执法流程的公示

来源: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0-12-2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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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执法主体: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 人员:2020年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公示

 

姓 名

性别

执法区域

发证机关

行政执法证号码

陈涛

宁德市

省法制办

35160300780005

刘来青

宁德市

省法制办

35160300780006

罗松

宁德市

省法制办

35160300780007

刘余华

宁德市

省法制办

35160300780008

孙冰清

宁德市

省法制办

35160300780011

  3. 职责权限: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统一行使市区两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主要职责是:(一)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査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视、电影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旅行社、导游(领队)旅游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二)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监督、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对县(市)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三)直接承担市辖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四)受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违法违规经营的举报和投诉、信访工作。(五)查处全市性、跨区域的文化综合市场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六)完成依法交办的其他任务。 

  4、依据:中共宁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市委编〔2019〕71号) 

  5、权责清单:链接至局官网相应网页 

  6、行政执法程序:见附件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