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宁德市畲族歌舞团):
根据市委宣传部宁委宣干〔2018〕9号文通知,经研究决定:
雷高平同志任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宁德市畲族歌舞团)主任(团长);
聘任雷胜辉同志为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副主任(副团长);
聘任刘明江同志为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副主任(副团长);
聘任王虹同志为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副主任(副团长)。
雷胜辉、刘明江、王虹三位同志聘期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