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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黄陈耿等同志嘉奖的决定

来源: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19-02-02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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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8〕77号)文件精神,黄陈耿、陈扬州、郑曦、胡木贵、刘余华、李雯、朱郭航、吴宏希八位同志在2018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决定分别给予以上同志记嘉奖一次。希望受嘉奖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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