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复查、县(市、区)文旅部门审核、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复核、非遗专家组评选、局会议研究,现将全市健在的7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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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宁德市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公示名单